제목   |  [3/7] 我的账号谁做主 작성일   |  2023-02-27 조회수   |  13759

 

我的账号谁做主

 

我的账号谁做主?答案并不简单_凤凰网

 

 

  你的账号到底谁做主,看起来也不是一个那么容易回答的问题。从今年1月开始,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视频平台陆续被曝出修改账号登录规则的新闻,其中,关于限制登录设备数量与种类成为焦点。有人觉得有必要限制,“否则一个会员号登录几个、几百个终端,每个终端收费1元,灰色产业链岂不是比正经网站都挣得多。”也有人认为,“普通人最多也就几台,这是视频平台在伤害消费者权益来提升收益”。

  爱奇艺是新闻发酵后首家作出改变的平台。2月20日,爱奇艺宣布重新调整VIP会员政策,恢复了黄金VIP会员的720P和1080P清晰度的投屏服务;同时,会员可在5台设备上登录,不再限制登录设备种类,在同一时间播放的设备也不再限制种类。爱奇艺表示,当播放数量达上限后,会提示用户选择希望使用的播放设备;如遇IP地址异常等安全风险导致账户锁定,用户可通过修改密码解除锁定。

  北京炜衡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孔夏雨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从法律角度解读,视频平台变更规则,是其作为著作财产权人,在法律范围内对著作财产权的自由调节。

  步步试探还是合理维权

  张瑶瑶与妈妈一直共享某视频平台的会员账号,时常同时登录多台设备,在平台修改规则后,麻烦出现了,“经常出现被挤下线的情况,需要反复登录,来回发送验证码。有一次因为妈妈的操作太频繁,账号还被封禁了一天”。

  “之前许多功能用得好好的,现在需要交更多的钱才能使用。”张瑶瑶认为,“这是平台在步步试探,这次用户接受了,下次会更过分,所以大家联合起来反抗一下,感觉挺有用的。”

  张瑶瑶的一些朋友以卸载App的方式表达了抗议与愤怒,有人甚至考虑寻找盗版资源。张瑶瑶说:“我还是挺想支持正版的,也挺乐意开会员跟妈妈共享账号。但如果未来视频平台持续‘作妖’,我可能也会考虑卸载了。”

  与张瑶瑶和家人共享账号不同,在一些互联网平台,有许多人发帖买卖视频会员账号。只要搜索“平台+会员”,就能找到大量内容,价格低至5元、3元甚至几分钱。他们往往利用视频平台会员账号可登录多个设备的特点,采取分时、分段的方式出租账号,钻平台漏洞。注册账号、批量购买会员,并在第三方平台进行倒买倒卖,“共享账号”已经发展为一条地下“灰色产业链”。

  郭凯西在上大学时曾购买过共享账号,“体验感很不好,经常被顶下去”,自那以后便一直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会员。“平台的限制也是合理维权,如果不限制共享账号这种行为,那平台怎么赚钱?怎么给打工人发工资?”郭凯西说,“平台没有提前通知,可能是大家生气的点。要是能提前定好规则,用户自愿选择续费或者不续费,而不是直接把违规用户账号封禁,应该不会掀起这么大风浪。”

  答案在“会员服务协议”中

  正如郭凯西所说,网友对视频平台限制会员设备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登录设备台数的限制;二是对于超出使用范围的账号采取封禁等极端处理方式。

  面对网友的不满,爱奇艺、腾讯、优酷三家视频平台纷纷作出回应。爱奇艺称,限制设备登录是出于保护用户账号安全及会员权益,不存在需充值更贵会员才能解封账号的情况,用户可通过自助修改密码来解除封停;腾讯视频称,下一步将优化用户界面,在提醒用户登录设备数超限的同时,提供便捷、清晰的设备管理界面,方便账号处于安全状态的用户解绑不常用的设备;优酷则回应,是出于保护用户账号安全,打击黑灰产。

  孔夏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十条: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许可他人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视频平台将账号登录设备调整为几台都可以。从法理上讲,这是对著作财产权的自由调节。多一点少一点,权利都在视频平台。”

  如果视频平台在用户享受会员服务期间调整会员权益规则,是否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孔夏雨认为,应该分情况处理。若用户与视频平台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关于登录设备的内容较为模糊,在此基础上,平台进一步对登录设备数量和种类进行限制,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在服务协议中明确界定了同一账号登录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却在履约期内突然调整,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了解,优酷VIP协议规定,同一账号最多可同时登录3台设备,同一时间可在2台设备观看;腾讯视频VIP协议中允许本人在5台设备上登录,并可在2台设备上同时观看;芒果TV会员服务协定明确同一账号最多可以在4个设备上使用,支持移动端、电脑端同时两台在线,电视端同时两台在线,且同一时间内同一账号最多在两个设备上使用。也就是说,这些平台若在用户会员有效期内修改规则,并对违规账号进行封禁,便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权益受损,孔夏雨建议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将改变规则后的钱退还;也可以选择要求视频平台按照原来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否则便可以去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关于用户“共享账号”的行为,孔夏雨强调,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这种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讲都是违法的。因为绝大多数视频平台会员服务协议上都明确标注了会员服务仅可用作个人观看,不得以转让、出租、借用、分享、出售等方式提供给他人。

  根据著作权法,一个视频会员账号只需保证一个人一台设备正常使用即可。孔夏雨说:“从法律角度讲,你向网站付费,网站让你看想看的内容。至于你用什么设备,用几台设备,这些平台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调节规则。”

  之前视频平台出于扩张市场份额、扩大用户流量的目的,对共享账号的情况采取“忽视”态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平台放弃权利。近段时间,国外视频网站网飞(Netflix)也开始打击共享账号。但其策略是,依然支持家庭范围内的共享,被绑定为同一个家庭且可信任的所有账号使用者,他们的设备必须每31天至少连接一次主账号所在的Wi-Fi网络,并打开网站浏览观看任意内容。

  关于如何在著作权保护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达到平衡,孔夏雨形容这是一个在“拉扯”中进步的过程,“目前,我国公民对于著作权法的了解还相对较少,许多人在这个过程中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经侵权了。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步发展,民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应逐步提高”。

 

 

 

 

 

 

网址:http://zqb.cyol.com/html/2023-02/27/nw.D110000zgqnb_20230227_2-07.htm

인쇄하기